各位同学:
一、盲审意见反馈 七、内部限制级论文申请及审批 论文答辩通过后,学位申请人填写表格,导师签字,向院系提出申请,由院系负责统一送交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批。 MPA教育中心
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的学位申请程序,结合MPA的实际情况,经中心开会讨论,在通知(一)的基础上,将以下事项告知各位。
今明两天内我们将陆续通过中心邮箱,反馈盲审意见,请及时关注。盲审结果分四种:
没有意见——不反馈
修改后答辩——反馈,10月8日将重新制作好的5本论文送至MPA教育中心。
重大修改后答辩——反馈,10月8日将重新制作好的5本论文(含2本盲审本)、修改说明及500元送至MPA教育中心。
不通过——反馈。如需复议或申诉,10月8日将重新制作好的3本盲审本论文、复议表及750元送至MPA教育中心。
注:系统目前已经开放,如登陆不上,请联系信息办:65643207.
三、反抄袭检测提交时间 10月5日-8日
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主题:学号+姓名
附件名: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
四、市盲审抽检 10月12-15日
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-学位管理板块。抽检程序请见通知(一)
五、论文制作要求:
重新制作的学位论文封面须同时有中英文题目、请一律双面打印。
六、学位论文答辩
10月27日,需制作PPT进行答辩汇报。
特此通知。
9月29日
附件:1380428561578-关于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程序的通知(二).docx